(一)负责对县局各项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二)负责全局综合性文稿的起草、修改和审核工作。
(三)负责全局的目标考核工作。
(四)负责全局信息的收集、整理、编发、拟定和上报工作,为领导和上级领导机关提供有价值的决策依据。
(五)负责文件的收发、传阅、催办、打印、清退和文件资料的立卷归档和管理,负责局行政印章及介绍信的管理使用;承办机关报刊征订、分发工作。
(六)按照领导要求,组织有关股室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
(七)负责局机关房屋、财产、车辆等财产的管理、使用、维修及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工作。
(八)抓好基层工商所规范化建设。
(九)负责机关的接待工作。
(十)负责机关绿化美化、清洁卫生工作。
(十一)负责对外宣传工作,并指导各基所开展好宣传工作。
(十二)认真履行相应的职能职责。
(十三)负责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认真抓好精神文明建设。
(十四)负责干部人事管理,承办全局干部职工的任免、调动、工资、福利、考核、奖惩等工作。
(十五)负责在职人员的岗位培训、轮训、学历教育等工作。
(十六)配合监察室、法制股监督《执法责任制》落实。教育执法人员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秉公办事,廉洁奉公,不以权谋私、徇私枉法。
(十七)深入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培养树立先进典型,表彰先进,弘扬正气。
(十八)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全面落实离退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
(十九)定期召开离退休干部座谈会,交心通气,通报近期工作。
(二十)做好离退休老干部党建工作,组织离退休党员干部过好组织生活。
(二十一)做好走访、慰问和生病探视工作,深入了解离退休干部思想和生活状况,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二十二)定期组织有益于离退休老同志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丰富老同志精神文化生活。
(二十三)组织离退休干部外出疗养、参观和学习。
(二十四)办理离退休人员的丧葬及善后事宜。
(二十五)做好老干部来信来访工作。
(二十六)认真履行相应的职能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