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组织法规宣传培训及部门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搞好调查研究,掌握法律法规宣传贯彻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当好参谋。
(二)负责指导各办案机构(单位)查处各种违章违法案件。协调系统内各办案机构(单位)在查处违章违法案件中的有关事宜。
(三)负责全局系统以县局名义立案查处的各种案件的立案审查和立案登记。
(四)负责以县局名义查办的一般程序案件的核审工作,组织需要听证的一般程序案件的听证工作。
(五)负责各种经济案件执法行为的监督。承办须强制执行案件的强制执行申请、协调工作。会同财务共同承办罚没物资的处理。
(六)负责各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承办本级行政复议。指导基层执法机构(单位)依法参加行政复议。
(七)负责组织应以县局名义参加的各种诉讼和应诉活动。
(八)认真履行并承担相应行政执法监督责任。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执法任务的年度工作目标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