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14 日 ,普安县工商局刘刚局长的带领执法人员对普安县第一中学内的食堂、超市进行检查。检查发现,该校食堂、超市办理有《卫生许可证》,但无《工商营业执照》,执法人员随即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负责人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到普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同时,执法人员责令下柜了已过期 5 天的“太子奶” 73 瓶。
执法人员检查超市销售的“大白兔”奶糖
责任编辑:杨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