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普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红盾信息网  今天是: 举报热线:0859-7235315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组织机构 新闻动态 政务公开 政策法规 办事指南 廉政建设 公务咨询 个体私营协会 消费者协会
  办事指南
  企业登记 (9)
  公司登记 (16)
  个体登记 (3)
  拆押登记 (1)
  商标管理 (6)
  合同管理 (1)
  广告管理 (0)
  经纪人管理 (2)
  表格下载 (0)
  点击排行
经纪人管理办法
关于核发经纪人资格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商标注册登记办事程序
国外商标注册
商 标 评 审
  看图说文
(图文)普安工商关注民生 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食品市场监管
(图文)普安工商
普安工商启动机动车交易验证制度
普安工商启动机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办事指南 > 经纪人管理

关于核发经纪人资格证书

时间:2008-06-25  来源:普安工商  作者: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核发经纪人资格证书
  
   有关问题的答复工商市字[1999]第283号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培训体育经纪人员及核发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同意你局开展体育经纪资格认定的试点工作。外省市人员可以自愿参加你局举办的体育经纪人员培训班,根据《经纪人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36号)、《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经纪人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市字[1997]第1号)的规定核发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经纪资格证书,该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希望你局注意总结经验,将试点情况及时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一日 
  
上一篇链接: 下面没有链接了
下一篇链接: 经纪人管理办法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本局政务信息公开门户网站 | 本局政务信息公开录入登陆地址 | 绩效平台入口 | 郑重声明
版权所有:普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ICP备案号:黔ICP备08001479号
地址:贵州省普安县盘水镇东街90号 联系电话:0859-7232073 E-mail:puan315@sohu.com
友情链接:兴义人    您是本站第 ip流量统计 位来客